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 电动自行车》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凌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2021年11月,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明确了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主要任务,要求立足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低碳技术发展需求,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低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及关键工艺技术装备标准。
2023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信部联消费〔2023〕101号),要求培育一批轻工领域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加速形成轻工业绿色竞争优势。
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年产量超过4500万辆,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绿色发展对于构建低碳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的研究和制定可以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绿色制造和评价标准缺失的问题、行业对其迫切需求的问题,满足行业技术升级和绿色发展规划的需求,提高和促进企业绿色产品设计制造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从而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发展意识和品牌影响力的绿色产品示范企业。
同时对于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和控制器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和控制器的绿色产品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基本要求(生产主体、产品)、评价指标要求(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品质属性等)、评价方法(基本要求、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评价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