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60 车身及车身附件 |
本标准规定了驾驶员前方180°范围内直接视野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 与GB 11562-2014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GB 11562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至N1车辆,增加对“障碍物”、“视野辅助”的定义,增加对于摄像头监控装置的技术要求,增加关于FVA(视野辅助)的技术要求,增加对于V2点离地高度超过1650mm时的视野要求,增加对于FVA位置调节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