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60 车身及车身附件 |
本标准适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 与GB 11557-2011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车型范围:车型适用范围调整为M1类和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 2、技术要求:①更改了正面固定壁障碰撞试验后的电安全技术要求;②更改了人体模块试验中对作用在人体模块上的水平力的技术要求;③增加人体模块试验中气囊展开飞溅物的技术要求;④增加头型试验中气囊展开飞溅物的技术要求;⑤增加了转向操纵装置一般要求中对尖棱的技术要求;⑥增加了转向操纵装置一般要求中对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部件的说明。 3、其他:①增加了头型试验中的冲击点——轮缘上最短无支撑区域的中点;②增加了装有安全气囊的转向操纵装置的人体模块和头型的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