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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分类》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267-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2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多规合一”改革前,相关部门从不同业务领域角度对国土空间制定了各自的分区和分类标准,各分区和分类的管理目标不同、标准内涵不统一、名词术语不一致,导致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为规划实施和管理带来困难。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分类是实施国家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职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文件,并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全国各省(区、市)相继开展了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实践。

相关文件的出台对部履行“两统一”和“多规合一”职责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响应了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举措之一。

鉴于此,为进一步统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底数底图,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规划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在总结梳理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分类,以现试行相关文件为蓝本,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并明确相关规划分区和分类,编制标准并发布实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主体功能分区和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标准,并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配置与利用的基本功能,并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提出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适用于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体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为8个部分,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主体功能分区;(6)规划分区;(7)规划用途分类;(8)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