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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蛹虫草》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江苏康能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3-10-1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80.20
67 食品技术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从九十年代开始发展蛹虫草人工栽培,2000年初扩展至我国大部分省市,特别是在上海、江苏、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吉林等地有大量的企业和农户进行规模化栽培。

随着栽培技术的进步,蛹虫草的产量和出草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栽培时间从一年一次到周年生产,据中国食用菌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蛹虫草年产量达1.73万吨,2020年产量已达8.29万吨,覆盖人群近千万。

目前干制是蛹虫草主要的加工形式,干制品被广泛用于功能成分提取、日常滋补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规模以上的蛹虫草干制企业近二十家,家庭作坊式干制及散户干制更是多不胜数,蛹虫草干制品产值近60亿元。

近年来我国鲜蛹虫草种植业发展迅速,产量连年攀升,而产品质量层次不齐,问题重重,鲜蛹虫草作为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低,农户种植和工厂规模化栽培的产品混杂在市面上,品质优劣、食品安全全凭生产者自行把控,低价低劣的产品充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影响了优质产品的生存,严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影响了该行业和产品的整体形象。

同时蛹虫草干制品作为主要产品形式,也缺乏产品品质认定标准,有商家仅将品相作为衡量其质量的标准,甚至存在有效成分检测结果参差不齐等问题,均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蛹虫草在国内无相关的产品国家标准,各生产单位和企业的产品品质参差不齐,质量不一,市场较为混乱,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及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产品的营养价值和食品安全。

因此,制定蛹虫草的国家标准迫在眉睫。

国家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蛹虫草的产品品质,促进蛹虫草行业的规范规范生产、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蛹虫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蛹虫草的鲜品和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