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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机械产品环境条件 第4部分:海洋》由 TC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0851-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2024-04-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3-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9.040
19 试验
19.040 环境试验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中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程度划分增加了“一带一路”环境中海洋的内容,能够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先进性和系统性,使中国标准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国际相关标准更具兼容性与适用性,提升我国标准在“一带一路”地区的国际认可度,促进国家间标准体系相互兼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械产品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四大海域的海洋自然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等级。 本部分适用于海上固定式和移动式设施的机械产品在制定海上露天用和水下用产品的环境条件标准时,选定环境参数和严酷等级。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为机械产品在高海拔所承受的环境条件、一级各类型环境条件的严酷等级,包括气候环境条件、特殊环境条件、化学活性物质条件、机械环境条件、生物环境条件、水文条件等。 3、与上一版国标相比,主要修订以下技术内容: a) 修改了“一般要求”一章的内容,章名改为“环境条件”(见第4章,2009年版的第3章); b) 增加了“各类环境条件的严酷等级”的内容(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4章); c) 增加了“特殊气候条件”的内容(见第5章); d) “气候环境条件”、 “化学活性物质条件”、“机械环境条件”、“生物条件”,用新的分级代替了旧的分级(见表1、表3~表5,2009年版的表1~表4、表6) e) 删除了“机械活性物质条件”的内容(见2009年版的4.4); f) 删除了附录A(见2009年版)。 4、修订的主要理由: 原标准对产品在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和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情况下的海洋环境条件进行了分级,并没有涉及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分级,而贮存和运输环节是产品从生产到使用的过程中重要的两种环节。因此,原标准的内容需要增加贮存和运输中的环境条件分级,以更好的贴近产品的生产流通各环境,更有利于形成技术性措施来保证物质在极端条件正常使用。 该系列标准的第一、二部分已经完成修订,并于2023年发布。 2021年,对该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专家的复审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