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用于GB/T 20234.3的直流充电系统》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极氪汽车(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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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是对我国正在实施的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直流充电系统的全面优化与升级。GB/T 18487.1-2023保持GB/T 18487.1-2015原有技术内容不变,无法满足我国现行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所配套充电系统的未来需求。因此,需要单独制定本项目,本项目标准框架和通用要求将与GB/T 18487.1-2023保持协调。 本项目没有采用国际标准。我国现行直流充电系统被IEC 61851-23纳入,成为全球四大直流充电系统,本项目标准制定完成后,将支撑IEC 61851-23的修订,推动我国技术方案在国际标准中的更新,促进标准的国际化应用。 |
本项目规定了用于GB/T 20234.3的电动汽车直流充电系统的通用要求、控制导引电路、充电控制过程、充电连接控制时序,以及绝缘监测装置、附加防护措施、停电保护等充电系统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采用GB/T 20234.3直流充电接口的电动汽车和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组成的直流充电系统。适用于通信协议符合GB/T 27930.2的直流充电系统。适用于采用隔离式系统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AC 1000 V或DC 1500 V,车辆侧额定电压不超过DC 1500 V。适用于充电供电回路为B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充电供电回路为A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