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再生材料使用通则》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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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为我国经济高水平发展、能源高质量转型指明了方向。
汽车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稳增长、稳就业、促销费方面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同时,也为温室气体排放和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据统计,2021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3.02亿辆,而双碳目标的提出无疑令全行业都在面临严峻挑战。
可以肯定,如何降低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以及提升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率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机构和汽车生产企业必须面对和考虑的重点工作。
为积极应对“双碳”目标,多家行业头部企业均在研发关键的汽车生产阶段降碳技术,力求在轻量化材料、生物基材料、再生循环材料等方面寻求突破。
尤其在再生循环材料领域,众所周知,汽车产品使用再生材料,可以促进循环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再生材料作为低碳材料,可以降低汽车产品生命周期的碳足迹。
目前国外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明确提出了汽车产品应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材料的法律要求,如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ELV指令等,都对汽车动力电池、塑料部件的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推动再生材料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切实解决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不统一、再生比例鉴定方法不完善、以原生材料冒充再生材料、上下游管理方式不健全、性能测评方法待开发等问题,进而提升产品碳足迹、生产者责任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目前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共同制定道路车辆再生材料使用要求的标准规范,从而指导汽车行业正确、规范、高效的开展再生材料的使用及研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使用再生材料的总体要求、供应链管理要求、再生材料碳足迹要求、再生材料制备部件性能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使用的整车产品、车辆零部件产品、材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