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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TC514(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立久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佳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宁波海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双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康乐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山东汇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山东万亿体育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拓机电有限公司浙江力玄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休闲运动质量检验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230-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2024-07-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7-1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20.3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97.220.30 室内运动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957-10:2017。

采标中文名称: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惯性大于0.6 kg?m2的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本文件应与GB 17498.1要求结合使用。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中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S类和H类健身车(以下简称训练器材)。用于完成附加训练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健身车上附加装置应符合GB 17498.1要求。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代替GB 17498.10-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与GB 17498.10-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用标准(见2) b) 更改了“座管插入深度的要求,座柱应该有一个永久性的标记,表明插入深度至少是横截面基准尺寸(如直径或矩形管的最长对角线使用)的1.5倍。如果设计给出了最小插入深度,则不需要标记。(见5.3.2); c) 车把手应该有一个永久性的标记,表明插入深度至少是横截面基准尺寸(如直径或矩形管的最长对角线使用)的1.5倍。如果设计给出了最小插入深度,则不需要标记。(见5.4.2); d) 更改了锁定系统的要求(见5.7); e) 新增了紧急制动的执行器的完整性要求及描述(见5.8.2)和可见性的描述(见5.8.3); f) 更改了曲柄踏板总成的静应力载荷的测试(见5.9); g) 新增了功率显示的要求及描述(见5.11); h) 更改了附加说明的描述(见5.12); i) 更新了附加标记的描述(见5.13); j) 修改了概述的描述(见6.1); k) 表面温度测试增加了时间要求(见6.3); l) 更新的稳定性测试的描述(见6.6); m) 紧急制动的实验做了部分修改(见6.7); n) 增加了功率显示器的实验(见6.9); o) 增加了测试报告的信息要求(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