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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由 332(水利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322-Q-3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1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提出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要求都提出要把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保障水资源安全也上升到国家战略。

当前,“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湖长制、国家节水行动、“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落实,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水资源领域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美好需求来看,现行水资源领域的标准制定还比较滞后,且缺乏统一、系统的顶层设计,导致水资源标准体系不健全,已有标准存在交叉、各自表述,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影响了水资源标准的严肃性、强制性和实施效果,因此,亟需开展《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

通过制定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统一规范水资源领域通用技术要求,为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有力抓手,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制定《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是新时代我国水资源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是简政放权后水资源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国务院关于推进标准化改革有关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通过研究制定,逐步建立新型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促进我国水资源技术标准体系快速、高效、协调发展,并与国外发达国家已有的强制性规定尽量接轨,以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底线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过程中的监测、配置、调度、利用、保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水文、水资源及其他相关领域的行政管理、评估业务与科研工作。 本标准技术内容主要聚焦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过程中涉及到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水文、水资源及其他相关领域行政管理、评估业务与科研工作中容易出现争议、矛盾的技术内容,亟需规范的范围、大小等分区分级分类标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