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物联网 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概述和通用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41(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联网与数字孪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感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集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邮电大学 、中建科技集团 、西安航天自动化 、芯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同济大学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110 网络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30179:2023。
采标中文名称:物联网 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概述和通用要求。
全球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包括水、大气、土壤一定程度上被污染,动植物的多样性减少,亟需建立全球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
国际上建立了相关的观测网络,包括全球环境观测系统、全球陆地观测系统、国际长期生态研究系统等。
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已经在许多国际级、地区级、城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监测网中应用。
通过建立生态监测物联网建设带来如下优势:1)将单点站联网形成多点网络化的应用,推进生态监测信息化程度;2)提升监测数据的实时性与动态性,如由于大气监测十分复杂且多变,人工的测定不能满足需求,采用物联网系统可以提升实时性和动态性;3)满足多级尺度统一管理的需求,由事后监管转为事先预防;4)更宏观的层面去观察生态系统,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然而,这些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的问题体现在:监控系统比较零散、数据采集指标不够全面、监测数据利用和挖掘不够充分、监测应用系统和管理体系未统一;另外,现有的物联网标准体系缺乏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的标准指导及落地。
因此,本标准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1)基于现有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应用实践,从生态环境类型、生态监测参量、监测技术、传输方式和应用等角度进行归纳和凝练,从系统整体角度规划系统需求并对系统架构设计进行指导;2)将物联网已有的顶层架构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落地和推广,提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规范描述,统一生态监测系统级、设备级、应用级技术要求等;3)提升生态监测系统互连互通能力,从而提升生态资源监测、保护和修复的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应用的物联网系统,包括以下部分: ——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的系统构成和系统实体描述,生态环境监测实体包括水、土壤、空气和生物; ——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物联网系统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的设计,为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系统开发和应用提供参考。 备注: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加大标准验证和专家论证,加强过程管理和标准审查,保障标准的时效性和质量,避免失效。同时按照机关要求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