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406(全国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咸阳有限公司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080 非金属矿 |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石墨和萤石。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石墨、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石墨分为鳞片石墨和微晶石墨,其中鳞片石墨有害元素限量为硫含量、磷含量、汞含量及砷含量,微晶石墨有害元素限量为硫含量、汞含量及砷含量。萤石有害元素限量为硫含量、磷含量、砷含量、汞含量、铅含量及镉含量。根据石墨和萤石各指标要求,分别制定对应的试验方法,其中,因石墨与煤炭主成分相近,石墨中磷含量、汞含量及砷含量的测试方法参照煤中磷含量、汞含量和砷含量的测试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