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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955-Q-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9-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9-0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提出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其他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需要制定英文版标准助力一带一路,把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中国制造推向全世界;另外国外众多商用燃具企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需要相应的国际通行英文版本标准加以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间接排向室外的燃具。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