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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955-Q-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9-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9-0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提出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其他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需要制定英文版标准助力一带一路,把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中国制造推向全世界;另外国外众多商用燃具企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需要相应的国际通行英文版本标准加以支撑。

目的意义

1)为解决行业问题,需进一步明确标准涵盖产品类别,更新相关引用标准、增加相关要求、提高相关指标,以更好的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并为市场产品质量监管、行业系统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

商用燃气用具使用终端是城镇燃气系统中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一环,属于城市安全管理中重要一环并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但近年来,燃气爆炸事件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别是在湖北十堰“6·13”、宁夏银川“6.21”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直接冲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影响恶劣。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立即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旋即部署事故调查及安全防范措施,全国各地方及有关部门迅速开展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全国上下进行燃气安全大排查。

与此同时,燃气行业自身在深刻汲取反思燃气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的同时,以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为契机,持续完善燃气安全相关规范标准、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优化安全管理措施,为提升用户幸福指数、保障燃气安全使用越来越受到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2)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委〔2023〕3号)文件要求 在前面1)所述背景下,2023年8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其中“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中“(五)完善有关法规标准”的“3”要求修订本强制性国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间接排向室外的燃具。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