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蓄能压力容器》由 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62SC5(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工业兰州石油化工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成都天人压力容器厂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奉化市朝日液压有限公司 、天津市奥其蓄能器有限公司 、日本蓄能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上海蓝海科创检测有限公司等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蓄能压力容器(简称蓄能器)是一种能平抑脉动、稳定压力、转移能量、液压行业的关键元件之一,随着应用的拓展,其他应用领域也逐步出现了蓄能器的身影。
蓄能器中有一大类产品为气体加载式,按其结构分为:囊式蓄能器、隔膜式蓄能器、活塞式蓄能器以及气液非隔离式蓄能器,它工作时依靠气体的可压缩性来储存及释放压力能量。
由于该类设备能量变换均在一特定容器内完成,因此对于此类设备我们也称之为蓄能压力容器。
本标准所称的蓄能器即为蓄能压力容器,不同于一般的压力容器,蓄能压力容器承受不断变换的内压载荷,其在设计上均采用疲劳分析的方法。
同时由于该压力容器内存在气相,且压力一般也较高,因此该类产品容积较大的,尚属于特种设备的范畴,其设计、制造必须遵守TSG 21-2016的规定,产品生产接受监督检验。
由于该产品正常工作时承受较高频率交变载荷,必须进行疲劳设计,且部分参数也超出GB/T 150的范围,因此,该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均有其特殊性,同时为保证蓄能器产品的推广应用,迫切需要编制相关标准来指导设计、制造、检验等工作。
本标准正是为顺应这一变化的需求而开展的。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蓄能器的通用要求、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操作和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管壳式蓄能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b)其他结构型式蓄能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产品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