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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PKI组件最小互操作规范》由 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916-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29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3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30 IT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由于我国的相关签名验签厂商较多,我国自主的信任体系,包括文档签名、电子签章、代码签名以及浏览器、操作系统、服务系统等发展仍旧处于百花齐放的阶段,互操作能力能以达到足够的标准。

因为电子签名引发的官司和行政诉讼仍时有发生。

本标准拟对GB/T 19771-2005《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PKI组件最小互操作规范》进行修订。

修订的具体目标包括: 1) 补充最新技术: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对PKI组件互操作的安全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删除标准中过时的技术,保证标准文档的技术先进性和与其他标准的协调性。

2) 提高文字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文档的文字质量,增强文本的规范性、逻辑性和严谨性。

3) 标准实施:在广泛征集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文字障碍,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通过对该标准的修订,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PKI产业发展,规范我国CA系统设计、研制、建设和相关机构的检测。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项目拟修订的标准内容规范了公钥基础设施自身及应用的最低基本要求,包括:证书认证机构、注册机构、证书持有者、证书用户。适用于电子签名、电子签章、身份管理等中的PKI的设计、开发、测试及其应用。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规范了PKI组件功能的最小集合,包括:证书认证机构(CA)、证书注册机构(RA)、证书持有者、PKI用户;2)规范了数据格式,包括:证书格式、证书撤销列表、事务消息格式、PKI事务等。 与原标准相比,拟修订内容包括: 1)解决原版本技术内容与国密算法存在差异的问题; 2)拟增加对PKI密码管理一些关键安全需求的支持,如支持可靠电子签名,支持双证书体系监管和备份等; 3)删减其中过时的技术内容,特别是删除对过时算法的使用方面。 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a) 更改“范围”的内容,重新界定文件的标准化对象和所覆盖的各个方面,并更改文件的适用界限(见第1章); b) 更改“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文件,适应修订后文件内容(见第2章); c) 更改多个“术语”中的描述,包括:“公钥证书”(见3.3)、“证书策略”(见3.5)、“证书认证路径”(见3.9)、“认证业务声明”(见3.10)、“CRL分布点”(见3.11)、“证书撤销列表(CRL)”(见3.12); d) 删除术语中的“可辨别编码规则(DER)”(见2005版的3.16)、“数字签名”(见2005版的3.17)、“目录服务(DS)”(见2005版的3.18)、“终端实体”(见2005版的3.19)、“散列函数,哈希函数”(见2005版的3.20)、“散列码”(见2005版的3.21)、“消息认证码(MAC)”(见2005版的3.22)、“消息摘要”(见2005版的3.23); e) 增加缩略语“BYOD”(见第4章); f) 删除第5章PKI组件间事务的最小集合; g) 更改”与互操作性有关的CA功能要求”,增加了详细的规定(见5.2.2),删除CA的“电子事务集合”(见2005版的5.2.3); h) 更改”与互操作性有关的RA功能要求”(见5.3.2),删除RA的”电子事务集合”(见2005版的5.3.3),增加”使用BYOD请求证书的RA功能要求”(见5.3.3); i) 更改”与互操作性有关的PKI证书持有者功能要求”(见5.4.2),删除PKI证书的”电子事务集合”(见2005版的5.4.3),增加”证书持有者的BYOD功能要求”(见5.4.3); j) 更改”与互操作性有关的PKI客户功能要求”(见5.5.2),删除PKI客户的“电子事务集合”(见2005版的5.5.3),增加”验证证书的最小步骤要求”(见5.5.3); k) 更改数字证书的数据结构、密码算法、证书扩展的要求,并支持商用密码算法(见6.2); l) 更改证书撤销列表的要求(见6.3);删除证书认证路径的要求(见6.4); m) 更改PKI事务消息格式(见6.4,2005版的6.5);更改PKI事务的消息内容,并支持了商用密码算法(见6.5,2005版的6.6); n) 增加对证书认证机构(CA)、证书注册机构(RA)、证书持有者、PKI客户的测试评价方法(见第7章); o) 删除规范性附录A“X.509 v3证书ASN.1”(见2005版的附录A);删除规范性附录B“证书和CRL扩展ASN.1”(见2005版的附录B);删除规范性附录C“ASN.1 Module for transactions”(见2005版的附录C);删除规范性附录D“证书请求消息格式ASN.1 Module”(见2005版的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