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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液化石油气钢瓶》由 424(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委托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河北百工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良琦燃气具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台山市机械厂有限公司江苏民生重工有限公司浙江亿田钢瓶有限公司广西传来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梧州市沃华机械有限公司宁波金佳佳阀门有限公司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952-Q-42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9-08
申报日期
2023-08-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8-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9-0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3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提出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我国单一数量最大的特种设备,目前保有量超过了2亿只。

其安全生产及使用关乎到我国超过10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621银川爆炸事故后,国务院安委会的“安委(2023)3号”文件第(五).3条的要求,需要将GB/T 5842-2022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目前,标准在涉及到产品用材料、工艺、检验等方面的要求变化不大,其工艺及材料非常成熟,已经用了超过30年,且能通过严苛的型式试验要求。

同时,标准的实施,主要是体现在质量管理的提升上,因此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不大。

本标准主要涉及到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上,目前行业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可追溯系统建设,基本可以满足目前标准的要求,只要加以调整即可使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符号和说明、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涂敷、贮运和出厂文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符合GB/T 11174的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