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国家气候中心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空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条控制线),确定用地用海等规划指标的参考依据。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指导下,当前省域和市县层次已经相继开展“双评价”工作,由于指南是对“双评价”做总体指导,各地在使用指南过程中,缺少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步骤、评价阈值等关键方法的指导,也造成了各地在“双评价”工作中没有统一的标准。
鉴于此,为指导各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成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基础上,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双评价”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细化评价内容和方法,编制了本标准。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主要是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空间,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倒逼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分为6个部分,包括(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内容;(5)评价方法;(6)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