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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国家气候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351-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7-25
申报日期
2023-08-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空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条控制线),确定用地用海等规划指标的参考依据。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指导下,当前省域和市县层次已经相继开展“双评价”工作,由于指南是对“双评价”做总体指导,各地在使用指南过程中,缺少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步骤、评价阈值等关键方法的指导,也造成了各地在“双评价”工作中没有统一的标准。

鉴于此,为指导各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成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基础上,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双评价”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细化评价内容和方法,编制了本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主要是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空间,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倒逼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分为6个部分,包括(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内容;(5)评价方法;(6)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