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病原感染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由 TC181(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3-08-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2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220 兽医学
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动物实验是科学研究和生产检验中由理论向实践转化验证的重要手段。

使用动物实验的科学研究中,实验动物承受着巨大痛苦和伤害,实验人员也面临被病原微生物感染的风险,环境也面临生物安全的威胁。

随着近年来全球新发、再发病原微生物传播事件时有发生,生物安全风险日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控制动物实验过程中人与环境的生物安全,保障实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是国内外学者均面临的重大科学命题。

在我国,实验动物行业在生物安全标准体系的制定方面仍然滞后。

目前,我国生物安全控制方面多为通用性的标准,缺乏针对性的、指导性的操作,与国外先进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

在动物实验过程中,如何通过实验设计的严谨性、实施的规范性将对人员和环境的生物安全危害控制在萌芽之中,是本标准撰写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病原感染动物实验活动中风险评估、实验前准备、实验实施、实验后处理(废物处理、事故报告与档案管理)等环节生物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室开展病原感染动物实验过程中的生物安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