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西北调查规划院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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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生态保护修复研究源于100年前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与管理。20世纪初,欧美国家针对受损害的山地、森林和草地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拉开了生态修复实践的序幕。20世纪中后期,在景观生态学和恢复生态学的理论指导下,物理、化学、生物和生态修复技术蓬勃发展,在矿山复垦、农田治理、森林恢复、河流修复领域涌现出许多的修复案例。进入21世纪,面对突出的气候危机与生态风险,联合国制定了2021—2030年生态系统修复十年计划,旨在推动大规模恢复退化和破坏的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已成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个核心议题。 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复杂的、持续的系统工程,特别是以自然修复为主的过程中需要的时间周期较长,如何设计、开展、管理和回顾性评估生态修复工作是重要环节。欧美国家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强调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监管。从实践经验看,生态保护修复的设计、监测、评估等各个阶段均需要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并且制定全过程标准化的成效评价技术方法体系,既能体现共性亦能体现特性,才能保障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与长效管理,为国际国内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提供基础支撑。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推进了大规模国土绿化、湿地与河湖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综合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草原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水土流失及荒漠化防治效果显著,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积极成效,生物多样性保护步伐加快。
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稳定性与服务功能逐步增强,重点生态工程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骨架基本构筑。
然而,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仍较为脆弱,生态系统质量功能问题突出,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水资源保障面临挑战,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科技支撑能力不强。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优美环境的诉求更加迫切。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的重要途径,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
《双重规划》以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双重规划》提出到2035年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
按照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与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规划部署了47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图1)。
2021年以来,相继发布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专项规划,形成“1+N”双重规划体系。
为了落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目标,推进“1+N”双重规划体系的组织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机制,指导各地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双重规划实施成效评估技术体系,针对实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扩大”等主要目标,分析双重规划在自然生态系统状况、生态系统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稳定性、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等方面的成效,以便定期开展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结果。
因此,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提供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总则、评估工作流程、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计算、实施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与成果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实施效果评估,其他相关工作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