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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由 TC225(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地震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南方科技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深部探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810-T-41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1-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2-13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20.25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91.120.25 地震和防振
归口单位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地震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推荐性国家标准《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自2007年发布和2008年正式实施以来,在服务水利和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国家能源战略安全、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上发挥了显著效益。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前期组织开展了该标准的使用情况以及对当前业务需求的适应性等广泛征求了意见,已形成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的共识,这是本项目作为指令性项目的立项依据。

与水库蓄放水相关的诱发地震,是水库和水工建筑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在建设前开展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是中大型水库规划建设、场址选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原标准自自2007年发布和2008年正式实施以来,正值我国大规模开展水库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时段,在服务国家水利和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国家能源战略安全、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上,发挥了显著效益。

但随着根据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在西部强震区持续开展300m级高拱坝重大水电工程建设、水库影响区与人类居住生活区的逐渐逼近和重叠,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和财富的快速聚集,社会面对水库诱发地震灾害的敏感性显著提高、灾害可接受程度出现显著变化,对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需求已发生明显变化。

此外,随着水库诱发地震国内外案例的快速积累、科学认识水平的快速提高,原标准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术语定义也亟待修订更新和补充完善。

因此对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标准进行修订非常必要而且紧迫。

修订后的《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国家标准,将应用于水利水电、能源等行业部门的工程建设,以及各级地震部门的防灾减灾指导。

该项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使得水库和水工建筑设施的建设更加科学安全、有效降低灾害风险,促进水利、能源等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构建平安中国建设并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水库影响区范围内开展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技术要求,按照风险分级原则,提出了在地震活动背景、活动构造、水文地质等调查基础上,进行诱发地震危险性的确定性评价、概率评价、综合评价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水库选址、水工建筑物设计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应用于水利水电、能源、地震等行业部门的工程建设和防灾减灾。 (二)主要技术内容 在2007年8月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主要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修订完善。 (1)根据国内外水库诱发地震案科学新认识修订关键术语,包括重新修订水库诱发地震、水库影响区等术语定义等。 (2)根据国内外水库诱发地震案例最近整理结果以及科学新认识修订关键技术指标,包括给出坝高、库容等水库诱发地震风险分级的新指标建议; (3)修订水库诱发地震危害性评价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采用诱发地震峰值加速度替换烈度阈值、烈度衰减关系。 (4)补充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的阶段性工作要求,除水库建设前的危险性评价外,提出在首次蓄水达到最高水位后不同阶段的再次评价技术要求。 (5)增加资料性附录,给出计算与水库蓄放水相关的水体载荷、孔隙弹性介质的孔隙压力、孔隙水压和固体骨架的有效应力的推荐性计算方法,并给出扩散系数等关键参数的取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