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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 道路车辆 动力蓄电池产品标牌标签及电子标识的信息》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765-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动力蓄电池产品标牌标签及电子标识的术语和定义、电子标识信息、标牌和标签信息等。 本文件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包。 二、主要技术内容 2.1 动力蓄电池产品标牌标签 1. 标识信息:动力电池标识应包含制造商信息、溯源信息、电池信息、安全信息、回收信息、电池性能和可持续信息、重金属及关键原材料信息等方面。 2. 警示说明:注意安全和高压警告应在电池包上用中文或者安全标志注明。 3. 二维码标识:二维码标识应保证用户可以访问GB/T XXX-XXX《道路车辆 产品电子标识 动力蓄电池》标准要求的信息。 4. 标识载体:标识应以标签或者标牌的形式固定在动力蓄电池包、模块或者单体上。 标签和标牌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应参考GB/T 25978-2018 A类标签的相关要求。 5. 数据位置:标识应固定在动力蓄电池包、模块和单体便于识读、不易变形、不易磨损的位置,应保证电池在拆卸或者维修时,标识所列信息清晰可见。 标牌与标签的信息同时应通过电池二维码提供。 6.耐久性:标识应使用耐磨损、耐腐蚀的介质承载,标识应保持字迹清楚、坚固耐久。 7.标识尺寸:标识和符号的尺寸最好不小于10毫米。 2.2动力蓄电池产品电子标识 1.分级访问要求: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为自身生产的动力蓄电池包标示如下信息,并应确保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固定在动力蓄电池包上的标牌与标签所刻印的二维码进行读取。动力蓄电池产品电子标识信息应设置三个等级的访问权限,分别为一级访问权限、二级访问权限和三级访问权限。 政府主管部门可访问一级、二级和三级访问权限所包含的内容; 动力蓄电池运营企业、维修保养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可访问二级、三级访问权限包含的内容; 公众可访问三级访问权限包含的内容。 2.三级访问权限包含内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类型、型号说明、产地及日期、总质量、有害物质、可用灭火剂、组成成分及关键原材料、碳足迹信息、再生原材料成分及测量方法、尽职调查报告、第三方验证信息、最小电压、标称电压、最大电压、峰值功率、内阻、循环寿命、退役时容量阈值、动力电池不工作时的温度范围、初始能量效率、50%循环寿命下的能量效率、符号信息、质保信息、废电池预防和管理。 3.二级访问权限包含的内容:动力电池的详细组成、动力电池零部件信息、动力电池拆解信息、安全措施、动力电池包动态信息、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 4.一级访问权限包含的内容:测试结果报告 5.数据位置:标识应固定在动力蓄电池包、模块和单体便于识读、不易变形、不易磨损的位置,应保证电池在拆卸或者维修时,标识所列信息清晰可见。 标牌与标签的信息同时应通过电池二维码提供。 耐久性:标识应使用耐磨损、耐腐蚀的介质承载,标识应保持字迹清楚、坚固耐久。 标识尺寸:标识和符号的尺寸最好不小于1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