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砂组分分析技术规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范围:适用于海砂组分分析与鉴定。 技术内容:在辽宁省地方标准《海砂鉴定技术规范》(DB21/T 3425-2021)的基础上(已测试分析1580个砂样,确定了以Cl-、Na+为主要指标的鉴定方案,已应用于辽宁省海砂盗采执法,中检集团正在申请检测认证资质),增加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7个省的分别采集有代表性的海砂、河砂、江砂、湖砂和机制砂样品,测试其外观特征、物理特征(含泥量、细度模数等、贝壳含量等)和化学特征(Cl-、Na+等相关离子、化合物含量等),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比分析、归纳总结、建立数据库,提出一套能够有效区分出海砂的鉴定方案,建立科学的鉴定指标体系,各指标采用可操作性强的检验测试方法,客观研判砂石资源是否为海砂,规范鉴定报告的格式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