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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加湿器》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2(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飞利浦家电(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234-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7-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7-1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8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180 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奥维云网(AVC)线上数据显示,2021年加湿器零售规模21.9亿,同比增长15.8%,零售量1336万台,同比增长9.6%;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年线上加湿器市场零售额16亿元,同比增长-23.0%,零售量913万台,同比增长-28.4%。

AVC预计2023年加湿器市场将会快速回暖,零售额达到18.2亿元,同比提升13.1%,零售量1014.5万台,同比提升11.1%。

加湿器的性能表现越来越好,高加湿量的加湿器产品越来越多,标准中加湿量、噪声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已经不适应当前产品的发展水平:高加湿量产品测试加湿量指标时,对所处环境要求非常高,现行标准规定测试环境允许的温湿度偏差,会带来试验结果的较大偏差;需要细化现行标准对蒸发式产品和超声波式产品的噪声及对应加湿量的分级要求。

此外,现行标准中未考虑多功能或复合式带有加湿功能产品性能评价、有害物质释放、加湿器释放异味等指标评价,例如加湿器运行久了会有微生物释放问题、带有银离子添加剂的银离子浓度问题等。

同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除菌限值,当前宣称具有除菌功能的加湿器越来越多,标准需要规定限定值来规范企业宣称行为,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另外还需增加对加湿器近年宣称的加湿均匀度、温湿度示值的准确度等指标。

结合产品市场销量和产品功能变化,全面评价产品性能,促进加湿器行业良性发展,科学指导消费者选购加湿器势在必行。

修订意义: 1、根据加湿器产品的功能变化以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问题,对加湿器的除菌、加湿量、异味释放、有害物质释放、加湿均匀度,加湿器显示温湿度示值的准确度进行规范。

2、建立统一的评价方法,满足行业企业新的需求,有利于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营造客观公正的市场环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加湿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加湿器的生产、检验和销售等。本标准也适用于带有加湿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或空气调节器等类似器具的加湿功能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加湿量、加湿效率、噪声、水位保护功能、额定水箱容量、抗菌率、防霉等级、除菌率、加湿均匀度、温湿度传感器准确度。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修改加湿量测试方法; 2、完善加湿器噪声分档要求; 3、增加除菌率限值及修改除菌率试验方法; 4、增加适用面积; 5、增加加湿均匀度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 6、温湿度传感器准确度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 7、加湿器异味释放; 8、加湿器有害物质释放; 9、多功能或复合式带有加湿功能产品的性能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