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 空气净化设备》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13(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和类似器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空气净化设备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空气中目标污染物(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异味和过敏原等)具有去除功能的空气净化设备。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空气净化设备产品评价的原则和指标。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产品在资源、能源、环境、品质、低碳五个属性方面进行绿色产品评价的指标要求,按照产品类型分别进行规定。内循环空气净化设备: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待机功率、有害物质、氯气泄漏量、噪声、CCM、整机除菌率、材料抗菌防霉、病毒去除率等。 外循环空气净化设备:风量、有害物质释放、洁净新风量、新风净化率、新风除菌率、新风累积净化量、噪声、净化能效、待机功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