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节能技术评价导则》由 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SC3(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与节能评估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技术评价的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要求和评价结论跟踪验证。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节能技术评价的实施。 修订项目拟修订的内容,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1.原标准主要聚焦于评选哪些技术属于节能技术,可通过推荐目录等方式进行推广。而本次修订着重于对于某项节能技术,评价技术持有组织的节能技术应用水平。即通过与行业用能单元基准能效比较,评价其典型项目能够实现的能效提高先进性。经过调整,依据本标准进行的评价结果,可以用于用能单位招投标评价、绿色金融投资评价等。2.本次标准修订,拟增加1+N标准体系如何配合开展节能技术评价的内容。同时,为具体节能技术评价标准的制定提出要求。 3.本次修订将从用能单位招投标评价、绿色金融投资评价实践中提取补充一些实用指标,以增强标准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如:内部收益率。 4.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评价内“推广潜力”; ——增加了评价方法“实验室检测法”“现场对比法”“用户评价跟踪法”; ——更改了“技术评审”修改为“技术评价”,删除了“必要的调查或测试”; ——增加了“文件评价”“现场评价”; ——增加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增加了一级指标“节能降碳能力”“推广潜力”;二级指标“节能量”“节能率”“碳减排率”“碳排放量”“内部收益率”; ——增加了“指标的权重”。 在标准修订过程中,还将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讨论,在指标选取和实践操作方面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