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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节能技术评价导则》由 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SC3(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与节能评估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932-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2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与节能评估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节能共性技术标准(1.1.4)方面的规划和相关要求,拟构建节能技术评价系列标准体系(1+N),通过标准化及认证评价方式推动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节能产业发展。

节能技术评价系列标准体系(1+N)由《节能技术评价导则》标准及具体节能技术评价标准组成,构建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二元标准体系”,为社会各类节能技术评价工作提供一致性评价依据,从而促进用能单位采购、绿色金融投资对评价结果的采信。

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与“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并且用能单位招投标、绿色金融投资急需相关节能技术评价体系的支撑,因此提出标准修订。

同时,国内众多行业协会、第三方认证机构多年来一直从事节能技术评价工作,我们也正以团体标准方式同步在探索具体节能技术标准的编制与评价应用工作,为《节能技术评价导则》的修订奠定了充分的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技术评价的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要求和评价结论跟踪验证。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节能技术评价的实施。 修订项目拟修订的内容,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1.原标准主要聚焦于评选哪些技术属于节能技术,可通过推荐目录等方式进行推广。而本次修订着重于对于某项节能技术,评价技术持有组织的节能技术应用水平。即通过与行业用能单元基准能效比较,评价其典型项目能够实现的能效提高先进性。经过调整,依据本标准进行的评价结果,可以用于用能单位招投标评价、绿色金融投资评价等。2.本次标准修订,拟增加1+N标准体系如何配合开展节能技术评价的内容。同时,为具体节能技术评价标准的制定提出要求。 3.本次修订将从用能单位招投标评价、绿色金融投资评价实践中提取补充一些实用指标,以增强标准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如:内部收益率。 4.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评价内“推广潜力”; ——增加了评价方法“实验室检测法”“现场对比法”“用户评价跟踪法”; ——更改了“技术评审”修改为“技术评价”,删除了“必要的调查或测试”; ——增加了“文件评价”“现场评价”; ——增加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增加了一级指标“节能降碳能力”“推广潜力”;二级指标“节能量”“节能率”“碳减排率”“碳排放量”“内部收益率”; ——增加了“指标的权重”。 在标准修订过程中,还将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讨论,在指标选取和实践操作方面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