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使用要求》由 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62SC4(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31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4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40 低温容器
归口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421-2:2017。

采标中文名称:低温容器 大型移动真空绝热容器 第2部分:使用要求。

目的意义

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包括低温液体运输车、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等)是气体工业的主要运输工具,主要盛装低温液化气体,如液化空气、液氧、液氮、液氩、液氢、液化天然气、液氖、液氦、液化二氧化碳、液化氧化亚氮等,且是长距离运输这些低温液化气体的主要设备。

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相对于传统的气瓶而言具有比较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价格以及安全性方面,其不但性价比高,而且安全性相对之前有了显著的提升。

因此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的占比迅速提升。

因此,制定《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使用要求》的国家标准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障安全生产。

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在投入使用、充装、卸载、停用、报废、维护及维修等使用过程中,由于其深冷、储能、介质特性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才能保障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使用。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对移动式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有明确要求,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 40060-2021《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 JT/T 617 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规程都有相关内容。

而制定该国家标准可以更好地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移动式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使用要求。

本标准的制定,计划修改采用ISO 20421-2:2017,将借鉴国际标准针对移动低温容器的使用经验,为我国移动低温容器全生命周期的规范使用提供指导,提升移动低温容器安全保障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以下简称“移动容器”)的基本使用要求,包括:投入使用、充装、卸载、运输、存储、维护、定期检验和应急处置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移动容器: A. 通过道路、铁路、水路、海运和航空运输; B. 几何容积不小于0.45 m3; C. 绝热方式为真空绝热; D. 充装介质为冷冻液态气体。 2. 主要技术内容 1) 术语和定义 明确移动容器在使用中涉及到的常用术语和定义,例如:投入使用、充装、卸载、室外、地坑、大型移动式低温容器、授权人员、单位、充装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维持时间等。 2) 投入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明确移动容器在投入使用前的一般要求、以及关于标志、标识、移交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3) 人员培训 明确移动容器在使用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对于相关人员的最低培训要求。 4) 基本安全要求 明确移动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以及在操作和人员培训时应重点关注的安全风险,例如:材料相容性、富氧或窒息环境、冻伤等。 5) 投入使用 明确移动容器投入使用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等。 6) 场所 明确移动容器在贮存、停放、充装和卸载等环节对场所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7) 运输 明确移动容器在运输环节的基本要求。 8) 充装 明确移动容器在充装前检查、充装、以及充装后检查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9) 卸载 明确移动容器在卸载环节的基本要求。 10) 变更使用条件 明确移动容器如发生变更使用条件时的一般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以及变更为装载氧化性介质时的附加要求。 11) 停止使用 明确移动容器停止使用时的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12) 维护保养和维修 明确移动容器维护保养和维修时,如操作要求、风险识别等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3) 定期检验 明确移动容器定期检验的内容、要求等。 14) 易燃气体的专项要求 明确对易燃气体在基本要求、电子设备、接地系统、投入使用、场所、运输、充装、变更使用条件、停止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应急处置预案及设备等方面的专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