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池碳足迹计算方法》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等 。
| 29 电气工程 |
|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
|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
当前,欧盟也已将原来的《电池指令》升级成为《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并获得通过。
根据其最新的电池法规规定,其中提出了对于电池碳足迹的诸多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容量大于2kWh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工业电池均需要满足法规中碳足迹的相关要求,未满足法规相关要求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相关要求将从2025年2月18日开始正式实施。
碳足迹是衡量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涉及电池的原材料获取、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等多个产业链。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电池碳足迹计算方法标准,为助推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积极应对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有必要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本标准的意义在于提出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计算方法,填补行业空白,同时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我国电池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我国电池的进出口贸易。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和电池组,包括锂离子电池电池、铅酸蓄电池、原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和电池组的碳足迹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