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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废弃电池化学品回收利用评价技术规范》由 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495-T-60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50 回收
归口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欧盟通过《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立法,对废电池回收率、再生料使用率等指标做出明确规定,相关指标由电池生产商以标识等方式进行披露。为解决“碳壁垒”等问题急需制定本标准,并同步制定外文版,加强国内新能源电池的国际竞争能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池化学品回收利用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基本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池回收处理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废弃电池化学品回收利用水平的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评价。 2、主要技术内容 2.1、术语和定义 2.1.1 材料回收率 battery comprehensive recycling efficiency 评价周期内,废弃电池化学品中被回收利用材料的质量之和占废旧电池质量之和的百分比。 2.1.2 元素回收率 element recycling efficiency 评价周期内,废弃电池化学品中被回收利用的一种目标元素质量之和占废旧电池化学品中该元素质量之和的百分比。 2.1.3 再生原料 recycled materials 废弃电池化学品或其他含镍、钴、锂等有价金属废料经过再生利用(3.3)得到的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电池材料,可以是成品或中间品。 2.2 、基本原则:合规性原则、安全性原则、环保性原则等。 2.3、评价方法: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给出回收率(包括材料回收率和元素回收率)等回收利用指标的计算方法,以及再生料的类别。 2.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定性指标的符合程度和相关回收利用定量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分级。 2.4、数据统计要求:根据废弃电池化学品的预处理、拆解、破碎分选、再生利用等不同阶段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归类。 2.5、评价要求:分为评价程序、评价方式、评价报告3个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