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由 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华威自动化有限公司等 。
| 31 电子学 |
| 31.060 电容器 |
| 31.060.70 电力电容器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3210:2021。
采标中文名称: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拟用来专门改善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频率15 Hz~6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功率因数的自愈式电容器单元和自愈式电容器组。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参见GB/T 12747所有部分); ——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参见GB/T 17886所有部分); ——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参见GB/T 11024所有部分); ——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参见GB/T 3984所有部分); ——串联电容器(参见GB/T 6115所有部分); ——交流电动机电容器(参见GB/T 3667所有部分);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参见GB/T 19749所有部分); ——电力电子电容器(参见GB/T 17702);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GB/T 18489和GB/T 18504);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 ——拟用于各种电气设备并作为组件的电容器; ——拟在叠加有交流电压的直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覆盖。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电容器单元和自愈式电容器组关于性能、试验及定额的统一规则、特殊的安全规则,并提供了安装和运行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