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护理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
主要起草人 聂国辉 、熊建义 、谢小华 、于从 、黄晓莉 、张清 、朱雁 、闫俊辉 、徐智萍 、李睿 、奚萍 、万丽斯 、温国花 、盖垚 、彭小花 、陈梦兰 、曲艳玲 、袁远 、陈澄 、李海林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101250-2023。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