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主要起草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王春燕 、陶笑笑 、陈丽 、海丽曼·库尔班塔依 、阿丽哈德克·哈德尔汗 、卜凡钰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99656-2023。
本文件规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范的技术、流程、服务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州行政区域内预计将要发生或实况监测已经发生气象灾害时,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防御指南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