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争议处置规范》,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计量测试所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盐城供电公司 、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杰 、刘伟炜 、孙恒群 、路小如 、张慧 、李超 、冯纪娜 、李金城 、祁泽 、王增兵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99550-2023。
本文件界定了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计量争议处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一般要求、争议提出与调查、争议检定/校准、争议调解及计量差错核算。本文件适用于用户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业部门(以下简称公共企业部门)对“民用三表”计量争议的解决,工、商业与水、电、气计量相关的争议亦可参考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