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管理规范》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乌鲁木齐市。
主要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 、新疆农垦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畜牧兽医站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 、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 、新疆苏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畜牧兽医站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农业(畜牧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畜牧兽医站 、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阿克苏乡农业(畜牧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畜牧兽医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畜牧兽医站 。
主要起草人 蔡扩军 、张星星 、宋震宇 、刘健华 、施远翔 、陈小海 、齐姗姗 、季珉珉 、彭华刚 、彭叶龙 、方新元 、贾伟 、帕提玛?努合曼 、杨玲 、张广义 、马瑞 、李丽 、陈懿 、郭亚军 、马晓燕 、卢琳 、赵春山 、逯晓龙 、赵新伟 、马倩若 、范玉娟 、依力肖堂 、张启耀 、杨晓宇 、刘娅梅 、曹玉凤 、刘嘉敏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99660-2023。
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