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70 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 |
备案号:98365-2023。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范围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数据分类、数据分级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四川省范围内政务数据的分类分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