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塘清明酒生产工艺规范》由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大唐酒业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万卫华 、江炳塘 、吴铭 、吴军 、夏杰锋 。
备案号:9720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