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第3部分:监理单位》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宏图 、刘建成 、王晓东 、郭鹏飞 、陈功 、刘瑞鹏 、闫宇翔 、王小利 、李敏 、李鹏犇 、赵焱 。
93 土木工程 |
93.160 水利建筑 |
备案号:97058-2023。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资源配置及管理、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验收、相关服务、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监理资料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