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要求》由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路易 、李会智 、杨卫东 、田芳 、田惠民 、王卫宾 、张杰 、代伟 、赵彬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备案号:96997-2023。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的术语和定义、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及迁移工程,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