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主要起草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昌吉市佃坝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阜康市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昌吉回族自治州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田荣燕 、步岩刚 、韩英 、宋文娟 、王鸿莉 、王海儒 、杨阳 、刘桂伶 、郭瑞 、文虎 。
65 农业 |
65.040 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65.040.01 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综合 |
备案号:97094-2023。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称谓、建设、人员、职能职责、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标识标牌、档案、运行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