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保存技术规程》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主要起草单位 昌吉州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园艺工作站) 。
主要起草人 刘金辉 、步岩刚 、魏晓丽 、郭辉 、高利芳 、洪梅玲 、马瑜 、田荣燕 、曹骞 、张鹏 、刘长勇 、张坤 、董燕 、宋文娟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97093-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保存一般要求、保存场所、原则、条件、样品标识状态、样品处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州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