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主要起草单位 昌吉州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振兴综合保障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步岩刚 、张晓伟 、刘金辉 、代立勤 、曹骞 、洪梅玲 、刘长勇 、刘杨秋凡 、丁明 、于鹏 、张坤 、李小宁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97089-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储存安全、废弃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