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河湖(库)健康评价规范》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 、三明市水利局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司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谢光球 、李茜 、苏玉萍 、王晓昇 、王彬彬 、李宝银 、章新华 、陈吉明 、丘轲昌 、李朝阳 、许敬诚 、詹冯达 、汤绍青 、罗火钱 、吕静 、陈志强 、陈凤斌 、杨满根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30 环境影响评定 |
备案号:96160-2023。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库)健康评价的评价指标及方法、评价结果及呈现。 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流域面积 200 km2以上河流(不包括入海河口)、湖泊及水库的健康状况评价;流域面积小于 200 km2的河流(不包括入海河口)、湖泊及水库的健康状况评价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