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保护地芦笋栽培技术规程》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主要起草单位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智峰 、相红燕 、武军平 、沙达提·阿布来提 、何妍红 、热西旦 、成金丽 、杨忠芳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95952-2023。
本文件规定了保护地芦笋栽培的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包装与贮藏运输、生产档案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保护地芦笋的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