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安宁疗护病房的物理环境要求》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 、湖南省肿瘤医院 、珠海市护理学会 、珠海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珠海九明医养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邓仁丽 、陈裕丽 、谌永毅 、段佳忠 、杨柳 、詹昕凌 、谭瑾 、何春菊 、朱南希 、叶俏 、肖秀英 、涂秋云 、邱龙飞 、邱业银 、陈柳柳 、张江辉 、邝珍弟 、张小平 、王显林 、粟翠 、朱明兰 、黄议 、周爱婷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96320-2023。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内安宁疗护病房物理环境设置,其他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