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管理规范》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鄂尔多斯市检验检 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梁栋明 、李英杰 、包塔娜 、 周晋尧 、崔鹏 、郭佳 、杨洋 、王柏辉 、薛彦伦 、任瑞 、吕树梅 、王慧敏 、靳尚武 、王文梅 、于婷婷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94626-2022。
本文件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通过资质认定的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的管理。其他类实验室可参照本文件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