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园区 废旧高分子材料回收和资源利用技术准则》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福建杰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和盛塑业有限公司 、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鹏翔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庄凌峰 、杨松伟 、曹长林 、陈苏焕 、潘碧锋 、孙晓丽 、孙辉永 、谢历峰 、林桥 、李建成 、陈黎星 、许奎星 、陈庆华 、钱庆荣 、严立万 、施春生 、谢孝波 、游强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94445-2022。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废旧高分子材料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回收要求、资源利用要求、环境保护要求、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各类废旧高分子材料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也可为建设绿色工业园区提供参考。 本文件不适用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旧高分子材料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