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由陕西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西北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袁瀛 、刘万青 、田卫军 、柳礼香 、张悦 、周剑波 、田磊 、王涛 、王传明 、刘春春 、苏佳园 、穆小刚 、张镇玺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80 土质、土壤学 |
备案号:93761-2022。
本文件规定了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总则、坡耕地治理、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工程和崩岗治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陕西南部秦岭和巴山山地丘陵区,行政辖区涉及陕西汉中、安康和商洛三市全部,西安、宝鸡、渭南三市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