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锅炉运行管理规范》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德标 、陈墨 、雷贤良 、荆强征 、杨旭 、梁丹 、宁涛 、孙亚勤 、丁聪 、张梦飞 、丁勇 、鲁元 、李春正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备案号:93752-2022。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锅炉的基本要求,使用单位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锅炉运行管理,定期检验,应急处理,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和生活用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且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 MPa。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对工业锅炉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