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纪检监察信息化监督平台数据接入规范》由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审计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大数据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霍晓峰 、段小刚 、侯勃峰 、张永 、常玉兰 、韩宇东 、刘爱云 、刘强 、柴明 、杨朝军 、张冬 、赵军 、崔鹏飞 、罗杰 、冯欣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100 开放系统互连(OSI) |
35.100.70 应用层 |
备案号:93724-2022。
本文件规定了监督对象单位信息系统数据接入纪检监察信息化监督平台的数据接入方法、数据接入流程、认证与鉴权以及数据安全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监督对象单位信息系统数据接入纪检监察信息化监督平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