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由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福建工程学院 、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自丽 、陈小韩 、陈晖晖 、丘性通 、戴国栋 、高玉姜 、罗威威 、尤俊 、刘一杰 、龚凌诸 、杨雪辉 、程宇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1987-2022。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的评价流程、评价样品、评价要素、评价方法、评价结论、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掺烧固体废弃物锅炉、纯燃生物质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等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废弃物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料性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