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第1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吴登记 、董文红 、李阳武 、胡继红 、李东 、邱林平 、顾云 、王彤 、陈辉阳 、杜乐 、张静 、杨霖 、谢剑鸣 、符丽莉 、吴恋 、陈澄 、曾碧静 、骆晶 、王慧 、杨洁 、葛亮 、万远东 、上官诗荟 、张亚娜 、王贤俊 、江淑媛 、李翼 、金麟蕙 、陈瑞楷 、李莹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备案号:92802-2022。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单位、个人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以及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的监督及管理。